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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预付款确认

  • 孙晨菊孙晨菊
  • 外汇
  • 2024-12-10 15:12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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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
  预付款或者定金、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;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定金、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。应当依照案发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。十三、本解释所称“以上”包括本数在内。十四、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